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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命令检查计划的实施通知(食安输发第0525002号)。日本厚生劳动省已于2006年3月31日发布了命令检查计划的实施通知(食安输发第0331001号)。由于自2006年5月29日起,开始实施残留农药相关的“肯定列表制度”,故对该通知中附表1的内容作一定修改(见附录1)。请各检疫所所长告知相关人员。
此外,实施命令检查时,请注意下述对附录2的修改部分,使命令检查能够顺利实施。
同时,自2006年5月29日起,废除如下通知:2005年3月24日食安输发第0324003号、2005年12月9日食安输发第1209001号、2006年1月11日食安输发第0111003号、2006年1月23日食安输发第0126001号。
1. 适用日期如下:
(1)附录2中命令检查的追加、解除及试验方法的变更
适用于2006年5月29日以后发出的检查命令书
(2)附录2的1中规定的需强化标准值、判断值的食品
如根据现行标准已对某种食品发出命令检查书,且2006年5月29日以后提交该产品检查结果通知书,此种情况下,请通过检疫所业务管理室与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联系。
(3)适用经过措施的食品
如某食品为经过措施(2005年厚生劳动省第497号告示、第499号告示规定)的实施对象,那么即使该食品属于(1)(2)中的情况,也应按照此前的方法进行命令检查。但是,附录2的2中规定的可缓和标准值、判断值的食品不在此范围内。
2. 对进口商的指导
经过措施的对象食品在进口日本后,如在国内被进行二次加工,则自加工日起,该食品被列入肯定列表制度的对象。请各检疫所将此事项转达给各进口商。
附录2
1. 强化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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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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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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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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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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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标准(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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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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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王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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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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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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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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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缓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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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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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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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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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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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标准(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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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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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鳗鱼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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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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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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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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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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鲫鱼及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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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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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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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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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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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鱼及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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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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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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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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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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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鳗及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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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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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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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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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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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荽及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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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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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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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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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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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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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苡及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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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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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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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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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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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种类
3. 试验方法的变更(6项)
DDT、恩氟沙星、喹菌酮、氯霉素、磺胺奎林、孔雀石绿
4. 对象食品的追加
中国产鳗鱼及鳗鱼加工品 AOZ
中国产养殖河豚(限定出口商) AOZ
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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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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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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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敌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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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敌畏、二溴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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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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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氰菊酯、四溴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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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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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粉(大青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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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日本厚生劳动省2006年3月31日发布的命令检查计划的实施通知
2006年3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06年度实施监控检查计划。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实施监控检查,内容如下:
1. 实施日期:2006年4月1日——2007年3月31日
2. 监控的实施对象、内容,见下表。对附表1中指定的检查对象食品,依照同表检查项目中规定的内容,命令其进口申报时接受登陆检察机关的检查。
3. 其他:对于本通知指定的检查对象以外的食品,进口申报审查时如认为有必要命令其接受检查,应另行询问企划情报科建议业务管理室。
附表1.1:全部检查项目
附表1.2:与中国相关的检查项目
附表2:样品采集表
附表3:样品采集表
附表4:样品采集表
附表5:样品采集表
摘自〈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