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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网络发展不能牺牲知识产权
中国的网络音乐下载是否会逐渐从免费转变为收费下载来保护版权?“是否实现收费,其实这个不是保护版权的一个原则性问题,这是一个商业的社会,不是说不收费,就不尊重别人的著作权,随便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说。他同时表示,如果网民不树立起著作权的保护意识,最终的受害者不是那些著作权人,而是分享著作权的消费者,因为没有人敢把原创的东西拿到网络上去了。
谈到怎样在实践中做到不侵权盗版,寇晓伟表示,首先是要规范企业能够形成依法使用、依法经营的健康的行为,同时要通过各种手段向网民进行宣传在使用下载方面要合法。寇晓伟坦言,互联网的发展技术实在太快,远远超过了管理者能够想象或者驾驭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技术可能对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很方便的手段、条件。“网络一定要发展,但发展的前提绝不是以牺牲知识产权为代价”。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孙颖) 环商声明: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与环商数据无关。对本文以及其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