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用户名 密码[免费注册][忘记密码]
|网站地图 最新资讯|博客·商机·专题·招商·英文
贸易实务 行业资讯 买家询盘 买家背景 数据查询 数据分析 国际展会 国内展会 行业动态 地区分析 贸易论坛 创业论坛
地区欧盟 英国 法国 德国 瑞典 东盟 日本 韩国 印度 美国 墨西哥 阿根廷 俄罗斯 新加坡 意大利 澳大利亚
行业玩具 安全防护 包装造纸 电子电工 纺织皮革 服装鞋帽 机械工业 家居用品 家用电器 建筑装饰 运动休闲
资讯频道 行业资讯·贸易实务·产经要闻·资讯排行·商贸指南·展会资讯·热点专题·首页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贸易资讯 > 国税总局定义“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15%优惠税率
国税总局定义“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15%优惠税率
http://www.worldbydata.com 环商数据 时间:2008-4-25 10:26:39 行业:综合 地区:所有地区

关键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两税合并
摘要:国税总局昨日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门槛……

国税总局定义“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15%优惠税率


国税总局昨日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门槛。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并为25%,但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自新法颁布后,各界就一直在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

《办法》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要在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内(见后表),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人员构成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须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研发投入上,企业近3年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根据其年销售收入从高到低,分为不低于3%、4%、6%三个等次。而北京市对高新企业的地方认定标准规定,企业每年用于技术研发的经费,统一为企业当年销售额的5%以上。这意味着一些没能通过北京市地方评定的高新企业也能够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而部分北京的低收入高新企业将被排除在国家认定的高新企业范围之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李烝/制表

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资源与环境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新材料技术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来源:北京商报

环商声明:本文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与环商数据无关。对本文以及其全部或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您想得到更多的产品询盘信息吗?
您想掌握更多的买家背景资料吗?
您想获得更多的同行出口数据吗?
免费注册后您将了解更多--
相关行业资讯:
· 国税总局定义“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15%优惠税率
· 国税总局发文 明确两税合并后外企税务政策
· 高新企业税优门槛抬高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成关键
· 国务院连发两通知 “两法合并”过渡优惠明确
· 两税合并倒计时企业关切细节趋明朗
 
一周热门资讯排行
·光明液态奶查出三聚氰胺...
·甘肃14名婴儿同患肾病...
·人民币兑欧元汇率破10...
·三元奶抽检全部合格 市...
·22家奶粉中检出三聚氰...
·多晶硅价格下跌仍有丰厚...
·豪华车齐推免息贷款购车...
·亨氏婴儿配方营养米粉三...
·豪华车价格涨幅令人咋舌...
·三星首款超便携笔记本N...
·家具出口锐减五成 港企...
·中国聚氨酯市场蕴藏诱人...
·儿童化妆品市场前景喜人
·广西百色市完成乡镇广电...
·毒奶粉事件引爆豆浆机市...
·欧美买家带巨额订单来蓉...
·美新法案实施在即 中国...
·艾格菲在华收购养猪场 ...
 
 
 
 
 
 
 
 
 
 
 
 
 
 
   网站导航 首页 贸易资讯首页 买家情报首页 贸易数据首页 会展信息首页 市场分析首页 外贸论坛首页 商机 博客  

行业资讯 买家询盘 数据查询 国际展会 行业动态 贸易论坛 热点专题 对外贸易 外贸票单 外贸证明证书
贸易实务 买家背景 数据分析 国内展会 地区分析 创业论坛 招    商 报关指南 出口退税 贸易法规规定
产经要闻 询盘指南 海关税收 展会资讯 国别统计 国家统计 电子商务 签订合同 货运法规 国际贸易法规
商情中心 案例集锦 贸易法规 贸易术语 月度统计 合同履行 商业杂谈 出口规定 洽谈阶段 进出口前准备

   网络媒体联盟:申请友情链接 免费登录网站 免费发布商机 免费申请博客  

环商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 English | 申请会员 |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 申请友情链接

环商数据客户服务联系电话 010-51398223 网络实名环商数据 
客服邮箱:service@worldbydata.com 合作部:BD@worldbyda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