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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日前通报了有关欧盟限制全弗新烷璜酰基化合物(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简称PFOS)生产、销售及使用的情况。
通报说,欧盟议会将于近期发布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该指令实施起18个月内制定相关法律,限制全弗新烷璜酰基化合物(PFOS)生产、销售及使用。
通报说,该指令的内容包括:禁止PFOS投放欧盟市场;禁止销售以PFOS为构成物质或要素的、浓度或质量等于或大于0.005%的物质;禁止含有PFOS浓度或质量等于或大于0.005%的织物、涂料及其半成品或要素的销售;禁止销售每平方米涂层中PFOS的含量等于或超过1毫克的产品。
通报要求我出口企业对欧盟限制PFOS生产、销售及使用的这一情况给予关注,并将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进出口商会,上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来源: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